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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作者:admin  来源:教务处  2009/3/30  浏览:485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之一。科学有效地测评,可对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较为全面客观的评价,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也可为教师评优、职称晋升以及评选教学优秀质量奖提供依据。

一、评价方法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由学生评价(A)、同行评价(B)、院系领导评价(C)、教务处汇总评分(D)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由每个班随机抽取15名同学对本学期该班任课教师的教书育人、教学态度、课堂教学几个方面进行评价,计算每位教师的学生评价总分后,再计算每位教师的学生评价的平均得分,见教学评价表(学生用表)。

该部分评价分(A)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40%。

第二部分:同行评价

教研室每学期组织教师对本教研室本学期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见听课评价表。

该部分评价分数(B)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15%。

第三部分:院系领导评价

院系领导和通过听课,对教师的教学情况分五个项目作出评价,见金山学院听课评价用表。被评价教师所在系领导,必须听该教师的课。

系主任除通过随堂听课,并按听课记录对教师的教学情况作出评价外,还必须根据教学大纲查阅授课计划、教案(备课笔记)以及通过查阅学生作业、考核情况,评定教师的教学态度,见金山学院教学评价表。

该部分评价分(C)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30%。

第四部分:教务处汇总评分

教务处根据考核标准,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收集上来的学生、个人、院系评分进行复核检查后评分

该部分评价分(D)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15%。

根据以上四部分评价分,分别加权计算得出每个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

教学质量评价总分=A×40%+B×15%+C×30%+D×15%

注:体育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学生评价占50%、见体表一;院系领导评价占30%、见体表二;同行评价占20%,见体表二。

二、评价程序

1.教学评价工作由教务处协调统筹、各系部组织完成。

2.学生评价,学生针对开设的课程每学期评价一次,在每学期第十六周~十八周内进行;院系领导听课随机进行,每学期评价一次;同行评价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进行。

3.对教师教学质量的年度评价应在这年度的最后一个月份完成,并将统计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三、评价结果的使用

1.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目的是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2.评价结果将作为岗位津贴、职称晋升、教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3.每学期被评为后10%的教师,系部应有针对性地听课,并给予指导和帮助。

 

[附件]

1.听课评价表(院系领导、同行评价用)

2.教学评价表(供教务处、督导组评定优秀教学质量奖等参考)

3.教学评价表(学生用表)

4.教师期中教学质量抽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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