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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作者:admin  来源:教务处  2009/3/30  浏览:485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工程和社会实践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也是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科研能力的重要措施,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使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

教务处提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体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各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审核和课题的确定→指导教师给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生开始收集查阅资料、开展调研→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具体工作→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教师审阅并给出综合评价意见→评阅教师评阅并提出意见→完成答辩、成绩评定、汇总和评优推荐等工作→完成文档整理工作→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与评价

各系应根据以上流程要求,制定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计划,并按计划进行。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选题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第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前提和核心。各二级学院应依据下列原则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的质量进行严格的审核。

1)课题的选择应从各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注重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符合教学基本要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展学生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综合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课题的选择应尽可能来自或结合生产和社会工作的实际,具有现实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3)课题的选择应考虑到课题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使学生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4)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发挥与提高,鼓励一部分优秀学生有所创造,有所创新。

2.对于下列情况的课题不宜安排做毕业设计(论文):

1)题目偏离本专业所学的基本知识;

2)题目范围过窄、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和提高学生能力的要求;

3)学生难以胜任的高难技术;

4)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无法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3.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每年要有所更新。

4.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一般为一人一题,如课题需要两人或几人合做,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二级学院领导批准,但每个学生必须有相应独立完成的部分或不同的实现方法。

5.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教师提出,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表”。选题申报表中要对课题的来源、主要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工作要求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做出简要的陈述。各系要组织相应学科的教师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认真审议,系主任要依据选题的原则对申报的课题进行严格的审核。

6.对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也应按同样的申报、审批程序进行严格审查。

7.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最迟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三周确定。

8.审题工作完成后各系应根据已确定的课题和指导教师及时做好学生的选课题落实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落实及开题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填写(编写)并发给每一位被指导的学生,任务书的填写(编写)内容必须与课题的具体情况相一致,并且符合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要求。在填写(编写)任务书时,应明确设计的技术指标和论文的目标要求,并提出一些量化的工作要求(如论文、说明书的字数规定;工程设计必需的图纸张数或实验数据;需查阅的中、外文献资料的篇数等要求)推荐必要的参考文献资料目录。对于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应明确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系主任签字后生效,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的前一周发给学生,以便学生提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

3.课题落实后,各系应将课题进行汇总,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并报教务处备案。

4.任务书下达后,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做好课题的调研、资料收集等工作。

四、指导教师的资格及职责

1.指导教师应具有严谨的教风,能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指导教师必须是具有一定教学、科研及实际工作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如工作需要,可安排助教协助指导。若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可聘请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有关系部类应指定校内指导教师负责联系、协调等工作,检查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内容,严把质量关。

2.指导教师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编写任务书,对学生拟定的毕业设计方案(论文提纲)和工作计划进行审查,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的指导工作。

3.指导教师要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做好教书育人工作,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4.指导教师应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积极启发和引导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于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应进行认真解答和精心指导,对所指导的学生要加强平时检查和督促,经常检查工作进程,及时审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完成的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学生改进,并如实作好指导记录。

5.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

6.指导教师要加强定期指导工作,对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每周每生平均指导时间不少于1小时且必须经3稿以上的修改。

7.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并写出实事求是的评语。

8.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评分及评优工作。

9.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应上交的资料和成果,检查合格后列出清单,交系部验收存档。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评阅,并在“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中写出评语。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评阅后,还应在答辩前一周交评阅教师评阅,评阅教师应在“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中提出评阅意见。

3)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阅意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工作的完成情况或工作量大小与难易程度;②可行性、创新性评价;③绘图或写作的规范化程度;④存在的主要问题;⑤是否可以提交答辩;⑥建议成绩评定等级。

4)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人,一般应由本专业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也可由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校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

5)指导教师不能兼作本人指导的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教师。

2.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1)各系应成立由系领导及具有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组成的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学院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标准,指导本学院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进行答辩安排,检查答辩工作进程,解决答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时间报教务处。

2)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由答辩小组组织答辩。答辩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另设专人负责答辩记录)答辩小组成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答辩问题一般应围绕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结合该专业的基础知识、基础技能等提出,难易要适当。

4)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成员分别按评分标准打分,以平均法计算得出。

5)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应回校进行答辩,特殊情况须在校外答辩的应经系主任批准,并由学生所在系指派教师和有关科研、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组成答辩小组,在校外进行答辩。

6)答辩程序

①答辩学生进场;

②学生对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作简要介绍,介绍时间10-15分钟;

③答辩小组成员查看学生说明书、图纸、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和评阅教师意见等资料,时间一般为5-10分钟;

④答辩小组成员进行提问,学生对提问进行答辩,时间一般为25-30分钟;

⑤答辩要有记录,答辩结束后,答辩人应在答辩记录上签字;

⑥学生退场;

⑦答辩小组成员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

⑧记录人根据答辩小组成员给出的答辩成绩,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统计表”,由答辩小组负责人审核后签名。

7)答辩纪律

①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时间前来参加答辩的学生或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不准参加答辩;如需最后安排补答辩,应由答辩委员会提出意见,经二级学院领导同意,教务处批准,否则作不及格论处。

②正在参加答辩的学生,未经答辩委员会(小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答辩室。非答辩学生,未经答辩委员会(小组)同意,不得进入答辩室,经同意进入答辩室者不得随便讲话。

③递交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学生不得带走。

④答辩小组成员不得擅自将答辩记录让学生取阅,也不得透露答辩成绩评定情况。

⑤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必要的行政处分。

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1.各系统管理应结合专业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分标准,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采取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3.答辩全部结束后由各答辩小组进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成绩评定。综合成绩评定应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评定成绩、评阅教师的评定成绩和答辩成绩分别按30%20%50%的权重求得,由答辩小组负责人审核后签名。

4.答辩委员会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评定成绩进行审定。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答辩结束后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后,方可向学生公布。

七、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管理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与管理,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要求。各系主任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组织和领导,并负责落实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分析与评价工作。

2.各系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要对全体指导教师和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动员,并组织学习本条例。根据本专业特点,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配备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的检查、答辩、成绩考核及评优等工作。

3.各系要加强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前期、中期和后期三阶段的检查工作。

前期检查的重点为:课题的审核和落实情况、学生开题进展情况、课题所需条件具备情况、任务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下达到每位同学。

中期检查的重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学生的学风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是否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中期检查应有书面的检查总结,并附检查记录。

后期检查的重点为:主要是根据任务书及规范的要求,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完成的情况,进行学生答辩前的资格审查,检查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的评语和评阅意见的填写情况,检查各专业答辩工作的安排情况,审核成绩评定等。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必须针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概况、执行教学工作规范的情况、设计(论文)的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总结,并完成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应于暑假前,最迟于秋季学期的第一周交教务处。

5.院领导、教务处要深入实际,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定,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

八、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的规范化要求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部结束后,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及相关资料由学生所在系统一归档,放入专门的资料袋中。这些材料主要有: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表;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3)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含指导教师综合评价意见、评阅教师评阅意见、答辩情况记录、答辩委员会意见等);

4)毕业设计说明书及有关图纸、毕业论文等软硬件成果(毕业设计的硬件成果等若无法放入资料袋中,可以另放它处,但必须在资料袋封面上注明存放处)。

2.各系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相关教学文档资料的建立和归档:

1)根据本条例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特色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细则;

2)关于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资料;

3)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标准;

4)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一式两份,另一份送教务处存档);

5)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

6)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结的有关资料(一式两份,另一份送教务处存档);

7)指导教师指导记录;

8)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过程中的有关资料,如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统计表;

9)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汇总表(一式两份,另一份送教务处存档);

10)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目录一览表(一式两份,另一份送教务处存档);

11)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另一份送教务处存档);

12)反映各专业特色的其它材料。

3.各专业可推荐1-2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填写“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由各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签署意见,报教务处。

九、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学生的教育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以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为此,对学生提出如下要求:

1.学生应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和意义,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尊重指导教师,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工作设想,听取教师的指导。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

4.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有病、有事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旷课一天按5学时计)。请假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1/3者,成绩按不及格处理。累计旷课30学时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

5.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并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工作。为确保安全,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水源。

6.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每周要和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1次。

7.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学生应将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计算书、源程序、上机结果、实验记录、毕业论文、实习报告(调查报告)、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等资料成果按规定整理归档,送交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

 

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试行)


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试行)

 

优秀:

1.选题质量较高,能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灵活应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自己的独到见解,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态度认真,作风严谨。

2.能在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范围内较全面地查阅国内外的有关文献,资料翔实。

3.毕业设计说明书、计算书的内容完整,数据正确,概念清楚,文理通顺,判断恰当,图表规范、字迹清晰。图纸齐全、整洁,方案合理,视图、线条尺寸标注正确,符合标准。

4.论文内容丰富,论点正确,论据充分,结构严谨,文字简洁流畅。

5.在答辩中,陈述思路清晰、表达清楚、语言流畅,逻辑性较强,回答问题正确。

良好:

1.能较好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正确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好的独立工作能力,态度认真,作风严谨。

2.能在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范围内认真地查阅国内外的有关文献,运用得当。

3.毕业设计说明书、计算书内容完整,数据正确,概念清楚,字迹、图表清晰、整洁,图纸齐全、较整洁,方案合理,视图、线条尺寸标注正确,符合标准。

4.论文内容丰富,论点正确,论据较充分,结构较严谨,文字简洁流畅。

5.在答辩中,陈述思路清晰、表达清楚、语言流畅,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中等:

1.能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表现较好。

2.能查阅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文献资料,并运用得当。

3.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计算书内容完整,数据基本正确,概念较清楚,图纸齐全、较整洁,方案比较合理,视图、线条尺寸标注基本正确,符合标准。

4.论文内容完整,论点较正确,论据较充分,结构较严谨,文字简洁流畅。

5.在答辩中,陈述正确、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及格:

1.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基本上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工作能力一般,工作尚认真。

2.能查阅毕业设计(论文)必要的文献资料,运用无重大差错。

3.毕业设计说明书、计算书内容完整,数据无重大错误,图纸齐全,但不整洁,方案基本合理,但有个别错误,视图、线条尺寸标注基本正确,但有某些错误,基本符合标准。

4.论文内容完整,论点基本正确,有论据,文字较流畅。

5.在答辩中讲述不够清楚,回答问题重点不突出,但尚能表达自己的思路,回答问题有不确切之处。

不及格:

1.未能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设计(论文)中有原则性错误,工作态度不认真。

2.在答辩中,出现较多的概念性错误,反应出学生基本上没有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3.图纸不齐全,论文不完整,有重大原则性错误。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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